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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薇捏着那张轻飘飘的辞职信,觉得自己的二十六年活得像個笑话。

信是男友赵志,不,前男友赵志,让新秘书送来的。

那姑娘顶着一张刚毕业的胶原蛋白脸,语气甜得发腻。

“林姐,赵总说,您辛苦了。

公司以后的方向可能不太适合您了。”

不太适合。

林薇差点笑出声。

三年前赵志还是个兜比脸干净的穷小子,蹲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啃泡面,画他那些狗屁不通的商业蓝图。

是她,白天当社畜被老板骂成狗,晚上***给人洗盘子,一分钱掰成两半花,养着他,供着他。

他说要创业,她二话不说拿出全部积蓄,陪他啃了整整一年的馒头。

公司第一笔业务,是她喝到胃出血换来的。

现在公司做大了,上市了,他赵总成了青年才俊,身边换上了更年轻鲜嫩的秘书。

她这个黄脸婆,就“不太适合”了。

“林姐,赵总还说……”小秘书欲言又止,眼神里藏着点不易察觉的怜悯,“他下个月和信达集团的千金订婚,希望您……识趣点,别去闹。”

轰的一声,林薇脑子里像有什么东西炸开了。

信达集团?

那个家里有矿的富二代?

怪不得,甩她甩得这么迫不及待,连最后一点体面都不要了。

她捏着辞职信的手指关节发白,浑身抖得厉害,但不是因为伤心,是气的。

一股邪火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,烧得她眼睛都红了。

去他妈的爱情!

去他妈的青春喂了狗!

她猛地站起来,吓了小秘书一跳。

林薇没哭,甚至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。

“行,我识趣。

祝他订婚快乐,早日破产。”

说完,她没拿任何东西,挺直了背,踩着那双跟了她三年、鞋跟都快磨平的高跟鞋,哐当一声摔上门,走了。

电梯一路下行,失重感让她胃里翻腾。

走出那栋光鲜亮丽的写字楼,午后的阳光有点刺眼。

她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,忽然不知道该往哪去。

家?

她和赵志的家?

那房子还是她租的,现在估计连锁都换了吧。

朋友?

这几年为了赵志和公司,她早就没什么朋友了。

爸妈?

老家的小县城回不去,当初为了赵志创业,她几乎和家里闹翻,爸妈攒了一辈子的棺材本都被她忽悠出来投了进去,结果血本无归。

她没脸回去。

一股巨大的茫然和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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